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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

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


伊春市以及17个县(市)、区全部建立健全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
及办公室,组建率达100%。乡镇、街道也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站,村(居)民委和企事业单位
建立了安置帮教小组,在基层形成了一支以公安干警、司法助理员、村(居)委会干部、人民
调解员为骨干的安置帮教工作的网络。使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有了可靠的组织
保障。
 各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机构都能随人员变动,及时进行调整,确保安置帮
教工作的连续性、持久性和实效性。市刑释解教工作办及各县(市)、区刑释解教工作办对本
年度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详细的登记造册。2003年全年共书面接收刑释解教人员391名,实
际接收364人,实际接收占书面接收的93.1%。在实际接收的364人中,刑满释放257人,劳教
解除107人;城镇317人,农村47人。
 在实际接收的364人中,有341人得到了安置,占实际接收总人数的93.7%,没有得到安
置的23人,其原因是年大体弱,丧失了劳动能力。得到安置的341人中,回原单位的有33人,
占安置总人数的9.7%;过渡性经济实体安置35人,占安置总人数的10.3%;从事个体经营的
226人,占安置总人数的66.2%;农村务农的47人,占安置总人数的13.8%。城镇安置率占城
镇实际接收刑释解教人员总数的92.7%,农村安置率占农村实际接收刑释解教人员总数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