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森林培育方式的改革
大力推进森林培育方式的改革
坚持放心、放手、放开的原则,鼓励、支持、引导非公制林业的发展。动员和鼓
励职工及有能力的企业和社会自然人投资改造荒山荒地、林间空地以及次生低价林和郁闭
度较低的有林地,大力营造民有林,推进了森林培育方式的改革。2003年,林管局更新造
林完成15 733公顷,为计划的100.7%。其中:义务造林完成1 333公顷。为计划的100%。全
市营造民有林完成12 200公顷。其中:林管局完成4 867公顷,为计划的100.6%。森林抚育
完成68 333公顷,为计划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