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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为营造民有林提供服务

积极为营造民有林提供服务


常年进行现地确权认证工作。成立民有林办公室,有效地控制弄虚作假、跑马占
荒和包大户等现象的发生。2003年全市集体和个体采伐限额共计14 490立方米,并分别上
报省森工总局和林业厅,民有林营造者可按计划进行采伐。严把调查设计质量关。要求民
有林地块必须用GPS进行准确定位,逐级建立民有林经营档案,签定相关合同,将民有林经
营档案纳入全市森林资源地理信息系统,达到与国有森林资源同步管理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