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木材运输管理
加强木材运输管理
2003年3月份,制定下发了《伊春市林政局关于办理木材运输证明三公开承诺》,
在木材运输管理上进一步树立了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的思想意识,要求各林业局
严格执行办证收费标准,坚决不允许超标准收费及搭车收费问题的发生。为支持林区内木
材企业发展,规定市内木制成品、人造板运输不须办理木材运输证明,对光明集团、椿山
木业、大福集团等大型木材加工企业给予支持,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减化运输手续。进
一步加强了木材运输总量控制,凡是超过林业企业年度木材生产任务,又说不清木材来源,
不予办理外运木材运输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