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稽查
电力稽查
全年共检查总公司所属辖区用电户2 866户,其中三小用电户1 322户,大宗工业
户405户;抽查居民户和职工用电户1 139户。接受处理和提出整改意见的195户,交分局处
理的57户。根据“八个一律”和抄表员岗位经济责任制,抄表员违纪交总公司和公司监察处
处理的8名;对用电户高价低收,类别不符,窃电漏收基本电费,“内盗外贼”案件留存电
量等共追补电费78 000余元。稽查大队查出的问题共有四大类:1.微机表号与现场不符;
2.电量不符;3.用电类别不符;4.要求校换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