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检查和整治相结合的办法,组成检查组,
对全市各地及有关单位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进行责令停产、停业。全年共检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205家,经营单位148家,生产、储存单位19家,使用单位76家,危化运输车辆49台。发现隐患
57处,整改43处,限期整改12处,关停2处;二是根据省局要求,2004年对全市47家加油站中的
45家进行了安全评价,评价了1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三是按省局要求,全市21个县
区局及行业主管部门都根据实际特点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四是对全市90家加油站进行乙醇汽油
改造验收,全部达到国家标准;五是开展安全检查和评估评价。检查、评估了伊春市唯一一家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0家储存企业和19家液化气充装站,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联合检查55家成品油加油站,对查出的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同时,受省局委托,对51家加油
站进行评审验收,将合格的26家及时向省局申报;六是对全市6家医药生产企业进行安全状况调
查,并将调查结果报省局。七是对全市26个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登记。在辖区内实行安全监
督,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重点监控。八是做好省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组来伊春市进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督查的工作。九是做好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