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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药品日常监管与建立诚信机制相结合

坚持药品日常监管与建立诚信机制相结合


按照年初下发的《伊春市药品零售企业“三A”制分级管理工作方案》,在2003年
度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药品零售企业的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在全市361家参评企业中,评定出“三
A”企业42家、“二A”企业273家、“一A”企业46家。统一制作诚信等级标示牌,悬挂在经营
场所,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同时,建立完善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的诚信档案,并逐步推行
微机化管理。对诚信较好的“三A”企业适当减少检查频次;对诚信一般的“二A”企业实行正
常监管;对诚信等级较差的“一A”企业加大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