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基本国策 严格保护耕地
国土资源管理
落实基本国策 严格保护耕地
2004年,市国土资源局把严格保护耕地,促进集约用地当作国土资源工作的首要任
务来抓,按照坚决保护好耕地这条生命线,坚决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坚决不可逾越这条高压
线这“三个坚决”要求办事。全市耕地保有量148 465公顷,划定基本农田125 890公顷,基本农
田保护率达到84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提出的耕地保护“六个必须”,基本农田保护的“五个不
准”和非农建设用地的“六个不报批”要求,凡没有征求被征地农民集体组织和农民意见的征地
方案,以及征地安置补偿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审查报批。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耕
地占补平衡制度,实行先补后占,全年报批单独选2个用地件,占地61.36公顷,其中:农用地面
积58.74公顷,占用耕地4.41公顷,补充6公顷,实现占补平衡。二是强化“农业三项用地”管理
。对申请“农业三项用地”的,严格进行现场勘查和现地核实,防止以“农业三项用地”为名
搞旅游、商服设施以及与农业生产无关的建设项目发生。三是建立责任机制,层层签订责任状。
市委、市政府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全市年度工作总目标中,与县(市)、区局领导签订责任状,
明确各级领导的保护耕地责任。按照要求,从县到乡到村到农户,层层签订责任状,全市签到
村322个,签到户18861个,切实把保护耕地的责任落到实处。同时,该局本年还进行了一次防
止走过场和形式主义发生的全面检查工作。四是对1999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
订实施以来报省和国家批准的非农建设用地情况进行自查,主要看用地规模、用地结构、征地
补偿标准、安置措施及占补平衡等是否按照法律规定落实到位,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对缺少的报件已经补齐,达到省和国家的要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