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运营
全面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运营
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对符合划拨条件的,严格控制用地规模,防止圈占和
浪费土地资源。对商业、旅游、金融、娱乐和商品房开发等经营性用地,一律采取招标拍卖挂
牌出让方式供地。制定严密的、符合实际的招拍挂工作程序,严格按照程序运作,保证土地交
易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进行,实现“阳光行政”,促进土地收益的提高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
方式供地比例的提高。健全土地使用权招拍挂领导组织机构,建立统一领导,运转灵活的办事
机构,真正建成伊春市的土地有形市场。2004年全市土地综合收益实现12 185万元,其中,“两
金”收益实现3 180万元。推行“退二进三”政策,鼓励工厂、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土地置换,
将置换的土地进行储备。适度开展储备地块出让的前期整理,提升土地价值,为获取更大的土
地收益提供保证。全市土地储备达到39宗,面积44.6万平方米。进一步规范协议出让土地行为。
制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度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广泛公布。2004年,对拟出让地块全
部进行公布,期限为60日,公布期内用地者提出用地申请,期满时一个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
者,除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外,进行协议出让,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
采取招拍挂方式供地。实行协议出让247宗地,收取土地出让金720万元。实行招拍挂7宗地,收
益292万元。进一步规范土地二级市场管理和土地资产处置工作。对土地年租金用地继续推行合
同化管理方式,逐渐提高合同签订率。全市土地年租金用地达到3 263宗地,收取年租金483万
元。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抵押行为,严格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全年共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16
宗地,面积15.66万平方米,盘活土地资产508万元;办理抵押72宗地,面积44.92万平方米,盘
活土地资产2 319.81万元。规范土地资产处置工作。对企业现状进行调查,收集相关信息,摸
清底数。根据企业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处置,对名存实亡,想利用政策套取土地使用权的,
不予处置,收回土地使用权。对企业土地产权混乱的,进行“确权”,合理处置。对较好的企
业,推行有偿使用方式处置土地资产。确保土地资产保值增值,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查,防止土
地资产流失。同时加强对已处置土地的后续管理,防止擅自改变批准用途的,转手抛售的现象
发生。全年,共对9宗改制企业土地资产进行处置,处置面积10万平方米,显化土地资产479万
元,有力地支持了企业改革。进一步完善土地价格体系,完成了伊春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的测
算和修订工作,对商住混合用地的土地价格,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确定。对土地年租金标准,
进行重新核定,逐步建立起合理的地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