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制度改革试点规模
林权制度改革试点规模
确定在双丰、铁力、桃山、翠峦和乌马河等5个国有森工林业局(每个林业局选定3
个林场所)以及铁力国有地方林业中集中试点。试点林场(所)总经营面积25.2万公顷,拟流转面
积16.4万公顷左右,约占伊春林区施业区总面积的4.2%,占伊春林区商品林总面积的18.6%,
其中无林地、疏灌林地以及其他林地面积3.0万公顷,幼龄林面积5.7万公顷,中龄林面积6.0万
公顷,近成过熟林1.7万公顷。在试点区域内,对森林景观可总体流转,也可部分流转,但不
能影响景观的生态完整性和观赏价值,森林景观开发不得破坏森林植被。林地使用权流转期限
不超过7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