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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单位建设水平得到提高

文明单位建设水平得到提高


一是狠抓了省、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的晋档升级工作。组织申报单位深入学习《
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增强了其依法创建的意识。组织有关人员反复深入申报单位,进
行创建工作的实地指导,提高了这些单位的创建水平,为整个晋档升级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进
一步扩大了创建活动的外延。狠抓了非公有制企业的文明单位建设。注重发挥光明集团作为全国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培养新的典型。2004年又有一大批非公有制企
业进入了市级文明单位行列。三是进一步丰富了创建活动的内涵。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社
区建设、诚信建设等作为文明单位建设的重要内容,集中力量抓出成效。既丰富了文明单位建设
的内容,又形成了创建合力,收到了效果。
  2004年伊春市有10个单位申报省级文明单位标兵,23个单位申报了省级文明单位,均已被省
委省政府命名。此外,命名了130个市级文明单位标兵,203个市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