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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


2004年伊春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受理医疗纠纷13例,其中卫生行政部
门移交6例,法院委托6例,医患双方共同委托1例,鉴定终结13例,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3
例,责任划分分别是轻微责任、次要责任、完全责任;构成三级丁等医疗事故1例,责任为主要
责任;构成四级医疗事故1例,责任为轻微责任;8例未构成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