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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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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对启动工伤保险非常重视,及时下发了《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工伤保
险工作的通知》。组织了工伤保险宣传日活动,各县(市)、区(局)劳动保障局工伤保险工作人员全部
上街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单数万余张。为了保证工伤保险费的足额征缴,劳动保障局同
市地税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征缴工伤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工伤保险费由
地税部门对参保企业实行税务征缴,同时对征缴工伤保险费的相关问题作了详细的规定,下达了
森工企业第4季度收缴明细。2004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
例>若干规定》对全市30余起工伤事故进行了认定,不予受理的5起。全年共接待上访人员51人
次,信件9封,其中缠访户3人,按照伊春市集中处理上访案件的要求,在11月底全部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