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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差额选制

党政领导干部差额选制


4月7日,市委印发《伊春市党政领导干部差额选任制暂行办法》,决定对提任正、
副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或者平级选任须经市委全委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实
行在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表决环节都提出多于拟任职务人数的“差额选任制”。暂行办法
对差额选任制的实行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