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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林业电网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
实施林业电网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
7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省物价局《关于伊春林业电网实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
同网同价的批复》,该批复同意伊春林业电网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同价后,居民生活
用电价格统一执行0.47元/千瓦小时;市电力总公司负责对林场(所)村屯的电力供电设施进行
改造;对城镇低保用户给予补贴,每户每月电费补贴2.58元;除居民生活用电以外其他电价按
现行伊春城镇分类电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