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 809件(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
纪案件459件,其中,大要案件330件,一般案件129件。处分522人,其中,县处级17人,科级
310人,一般干部171人,其他人员24人。受党纪处分115人, 其中,党内警告42人,党内严重
警告22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16人,开除党籍34人。受行政处分426人,其中,行政
警告154人,行政记过126人,行政记大过81人,降级3人,降职2人,撤职23人,开除留用察看
21人,开除16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