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森林支队
概况
武警伊春市森林支队,组建于1953年3月15日,始称为伊春人民护林独立分队。部队
编制几经调整,支队改称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伊春市森林支队”。伊春市森林
支队担负着伊春林区4万平方公里森林防火灭火任务,依法执行维护社会稳定和处置突发事件任
务。2004年支队被省委、省政府评为 “警民共建共育”、“拥政爱民”先进单位,被森林指挥
部评为“先进支队”。连续8年被国家林业局评为森林部队先进标兵单位和“三无”竞赛先进单
位;连续8年被武警总部评为预防事故案件先进单位。全年共有2个单位荣立三等功,52人荣立二、
三等功,196名官兵受到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