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督察
公安
警务督察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采取公密结合,听、看、问、考等有效措施,组织开展现场督察
和专项督察。全年共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两个会议”精神专项督察88次,开展贯彻落实“五条
禁令”督察462次,检查基层单位229个,现场督察枪弹库42个,检查民警1 489人,暗访餐饮娱
乐场所773家,路查机动车辆924台,现场纠查民警217人,对发现的93个问题,发督察法律文书
26份。对内务管理工作开展督察470次。结合伊春市枪支管理现状,共开展现场督察5次,杜绝
了枪患的发生。结合“侦破命案专项行动”开展督察活动187次。市公安局深入全市21个分局162
个办案机关和窗口单位进行明查暗访,未发生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枪支警械留滞等重大
问题。2004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对“两个违规”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专项督察44次,对“两
风”建设活动开展情况专项督察66次,对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督察88次。共处置“110”
报警台受理群众电话投诉3件,全部处理完毕。在重大节日及重大活动中,对警力上岗,警容风
纪,服务态度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督察,共开展督察18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