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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场所管理

行业场所管理


2004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加大清理检查力度,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从业
人员培训教育,规范了行业场所的经营秩序。全市共有行业1 934家,其中:旅馆业920家,旧
货业212家,刻字业82家,(印)复铸业170家,修理业550家,从业人员5 999人。全市共有公
共场所10 277家,其中:国营53家,集体17家,个体10 205家,合资2家,共有从业人员19 842
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先后组织开展了586次集中清理整顿行动,出动警力3 500余人次,车辆
400余台次。通过检查,发现违法违规经营场所12家,其中:停业整顿3家,限期整改8家,取缔
1家。取缔流动收购摊点26个,查处案件26起,处罚3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