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
刑事审判
坚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948
件,判处生效人犯1 029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172人,占判处总数
的16.7%。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355件,占37.44%。重点打击了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
性犯罪活动,对398名有罪人犯,坚持从重从快惩处。突出依法治林,严厉惩治破坏森林资源以
及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分子137人。继续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审理贪污贿赂等
经济犯罪案件73件,判处有罪人犯 11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9.97万元,为推动反腐败斗争
的深入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坚持 “依法惩罚犯罪,依法保障人权”的要求,消灭超期羁押现
象。进一步加强少年法庭建设,对拘、管、缓、免人员和未成年犯罪人员认真落实帮教措施,定
期回访考察,建立了判处拘、管、缓、免人员档案制度。全市法院开展跟踪服务,对缓刑人犯回
访42次,对少年犯回访3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