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监督案件
审判监督案件
树立“铁案”意识,把案件质量与目标管理考评结合起来,市中级法院提出了审限
缩短、更审改判率下降制度,全市刑事审判更审改判率为8.33%。把案件质量与强化监督结合起
来,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变场外指导式监督为直接参与式监督,全市法院由院、庭长担任
审判长审理的案件达72.5%。全市法院受理二审及审判监督案件502件,依法更审、改判 146件。
通过申诉听证对212件案件立案再审。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对市十一届人大九次常
委会和市人大四次会议就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落实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把案
件质量与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结合起来,制定出台了《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接受人民代表
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案件监督具体办法》。全市法院办理督办案件28件,均做到了逐件审查,逐
件落实,及时处理,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