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公积金安全运营
保障公积金安全运营
依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制订了《伊春
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实施细则》、《伊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防范机制和具体措施》、
《关于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的措施》等项公积金办事程序和相关规定。通过报纸和印
发各种材料,加大宣传力度。简化了办贷程序,公积金贷款手续由原来的9个表格25份材料,简
化为2个表格7份材料。贷款最高比例由房款总额的50%提高到70%,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5万元
提高到15万元,贷款最高年限由原来的5年增加到15年。取消了购买“二手房”贷款重复评估、
购买新房贷款评估和重复审批等不必要的程序。严格制度管理,确保热情周到服务,努力做到
规范化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