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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公积金归集工作

强化公积金归集工作


年初以来,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强化、规范了公积金的归集工作。认真贯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精神,配备专门人员,对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具备缴
存公积金条件的单位依法催建、催缴,并对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单位职工办理帐
户设立手续的单位,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予以罚款,直至走法律诉讼程序,使住房公
积金归集管理工作纳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2004年,全市公积金归集工作创历史新高,其
中中心区归集完成4 769万元,全市归集完成5 466万元,分别完成年初计划的189.25%、195.21%;
市中心区公积金余额达到12 849万元,全市公积金余额达到16 255万元,分别比2003年增加3 779
万元、4 013万元,较好地完成200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