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贷款环境
优化贷款环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伊春的实际出发,紧紧围绕“让死钱变活钱,充分发挥其
功能”这一主题,规范使用途径。在强化抵押审批和回收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手续、降
低“门槛”,全力打造宽松的个人住房贷款环境。2004年,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年限
和最高限额,最高年限从10年调整为15年,最高贷款限额由8万元调整为15万元,有效地保证了
贷款户的需要。2004年10月初开展住房贷款担保业务,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贷款风险。全市新放
贷款4344.10万元,其中市中心区新放贷款4061.9万元,完成年计划的203.1%,市中心区公积
金贷款余额达5732万元,购买国债余额为2739万元,公积金使用率已由2003年的31%上升为66%。
规范了公积金提取工作程序,确保购房户的提取使用。公积金提取使用达1453万元,其中市中心
区提取使用990万元,中心区完成年提取计划的132%,有效地解决了职工购置住房在资金上的困
难,拉动了伊春市住房消费,有效地促进了伊春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李华军 董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