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保护
伊春市新建2处自然保护区:库尔滨河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和红星湿地省级保护区,
2004年国家林业局投入800余万元用于红星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市自然保护区
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了全市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情况的执法检查,各保护区
机构、人员配备日趋完善,初步建立起“一区一法”的管理体系,主要保护对象有红松母树林、
恐龙化石、中华秋沙鸭、林间湿地等。铁力市、嘉荫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建设均按规划实
施,国家环保总局对嘉荫县组织了考核验收,嘉荫县4项基本条件、22项主要指标和4项参考指
标均达到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二类地区标准,被正式命名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铁力市为验收工
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完成了《汤旺河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编制工作,经省环保局组织
专家对该规划进行评审并通过,汤旺河源头省生态功能保护区所在地乌伊岭、汤旺河、新青3个
区按《汤旺河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要求有序的完成了各个阶段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