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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费征收

规费征收


伊春市各级交通部门克服治超致使费源骤紧、报停车辆增多、国家调整农业税收政
策、减免农用车规费等实际困难,不等不靠,实施源头管理,落实目标责任,创新思路、灵活
方法,采取与林场所联合征收林场小型货车费用、分局互检互查、与征费所组建联合稽查队并
相互协查交通规费、把规费征收同年审、二级维护、运输市场整顿相结合等措施,确保了规费
应征不漏。
  2004年,共征收4 553.17万元。其中:运管费934万元,超计划8.6%;客运附加费356.7万
元,超计划1.1%;货运附加费356.2万元,为计划100%;地方养路费643.27万元,超计划26.1%;
车辆通行费2 263万元,超计划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