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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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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捕捞许可证制度。按照《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全市共核发捕捞许可
证164本。组织开展执法大检查,重点查处无证非法捕捞、禁渔期捕捞、使用非法渔具渔法作业、
销售经济幼鱼、销售违法渔具等违法行为。全市共检查35次,查处违法案件38起,没收渔具30
件,罚款6 400元。对鲟鳇鱼捕捞、驯养繁殖、运输和经营利用实行特许管理。全市共核准发放
4本特许证。对重点江段、市场、酒店依法进行检查,保护了鲟鳇鱼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