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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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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同网同价后,营业处对13个分局的电价进行了新的测算,参照2003年的电力电
费账和抄表卡,对各个供电分局的城镇居民用电量和林场所、农业村屯所用电量、电费占各分局
全年发生的电量、电费的比例进行了测定。计算出调价后的电价,拟定各供电分局新的电价指标。
统计各分局所管辖区域内的实际设备容量。在各分局通过实查电力电费账,把各类电价的户数、
实际容量、年用电量做到一一核对,把315千伏安、高压用户、30千瓦以上单位分别记账,考核
各供电分局的营业指标完成情况。台区承包实行三级目标责任制。对林场所居民实施流动售电,
统一执行营业微机报表,电费收取、结算全面实施微机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