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
市场监管
2004年,市、县(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具有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维护粮食
市场流通秩序、保证粮食安全的责任。一是在市(县)、区粮食局内暂设市场办负责相关监管
职能,全面落实转型期的市场管理任务。二是培训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素质,岗位
培训,以会代训,适应职能转变。三是实施粮食收购准入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办事程序面向社会搞好服务。同年10月开始办理粮食收购
许可证,铁力市、嘉荫县由本级粮食局负责审批;市本级由各区粮食分局初审,报市粮食局批
准。截至年末,共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69件,其中:法人28件,其他经济组织2件,个体工商户
3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