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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支农政策

落实支农政策


认真落实免征农业税试点工作。转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部免征农业税的
公告》和《致全省广大农民朋友公开信》,张贴村屯,送到农民手中,将政策在春耕前传达给农
民,认真回收农业税征收票据,全面落实免征农业税政策,减轻农民负担。
  认真落实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建立粮食财政直补专户,综合考虑2003年计税面积、计税常产
和收购数量因素,核定各县(市)、区的补贴基数,向全市805个村、屯和农场的51 642个农户
发放粮食直补资金1 889万元,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认真落实良种补贴政策。根据国家扩大良种种植面积的要求,核拨了水稻良种补贴资金492
万元,并与农委把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民手中,优化了全市农业种植结构。
  落实退耕还林粮食补贴政策。建立了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专户,与林业部门共同核实退耕
还林享受补助面积0.69万公顷,向6 400退耕农户发放补助资金2 446万元,改善全市生态环境,
保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
  落实税费改革政策。制定了农村税费改革配套文件,指导两县(市)及南岔区重点抓好了乡
镇机构改革、乡村财政财务管理机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等三项改革,确保了乡镇
机构的正常运转,促进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认真落实农业综合开发政策。争取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2 342万元,用于嘉荫县绒山羊、
铁力市奶牛基地等基地项目建设和朗乡翠花集团龙头等企业建设。争取了用于农业新技术推广、
农村扶贫、农业产业化和乡镇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2 933万元,支持农村经济和乡企发展。争取
了基本建设资金3 358万元,用于土地整理和复垦项目建设,促进了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