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监督与检查
财政监督与检查
组织财政日常监督检查。开展了住房公积金、土地出让金和会计信息质量等7项财
政专项检查和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旅游发展基金和粮食风险基金等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共检
查了138个单位,查出违纪资金217万元,并按照财政法规进行了处理。
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先后配合国家审计署、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5部门开展了基
本建设资金、社会保障资金和财政收入等专项检查并顺利通过检查,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好评。
与纪检监察部门深入各县(市)、区及街道和下岗职工家中,抽查了再就业资金使用情况,
对查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与纪检、审计、物价部门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对全市227
个执收执罚单位进行了抽查,共查出违纪资金254万元,对违纪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