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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和化解城乡信用社经营风险

防范和化解城乡信用社经营风险


为及时掌握全市城乡信用社的风险情况,按月对城乡信用社经营状况、风险指标进
行测算、分析,对资产质量差,资不抵债额高,内控制度薄弱,潜在问题多,风险较大的城乡
信用社,采取约见法人谈话的办法,及时提出监管意见,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对超过警界指
标的高风险社,做到“一社一策”跟踪监控办法。为明确监管重点,落实监管责任,制定监管
人员A、B责任制,牢固树立“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使每个监
管人员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清楚,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及时帮助城乡信用社采取有效措施抵御
防范金融风险。
  在农村信用社改革期间,针对城市信用社存在的风险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落实了城
市信用社防范化解风险责任制,制定了《伊春市城市信用社金融风险及案件防范处置预案》,
成立了防范和处置突发性金融风险及案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并与各
城市信用社建立了联系制度。针对铁力市光明城市信用社国庆节前出现支付困难的情况,采取
得力措施,成立了化解风险工作组,制定了应急预案,协同人民银行组织召开会议,提出化解
思路,积极组织实施,有效控制了风险的进一步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