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
积极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
按照中央9号和11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伊春市实际,编制完成《伊春市老工业
基地振兴总体规划》以及工业振兴规划、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第三产业发展规划、资源型城市
转型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扩大对外对内开放规划、科技和社会发展规划7个专项规划。规
划先后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和市委九届十三次全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按照会议
提出的修改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形成规划草案,
经市人大会议审议通过,下发全市。各县(市)、区(局)按照《关于编制老工业基地振兴规
划的通知》要求,完成老工业基地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全市老工业基地振兴总体规划的顺利实
施。同时,积极争取,抓好老工业基地振兴项目的申报工作。各县(市)、区(局)积极谋划
筛选项目,将47个国债项目上报省发改委,有26个项目已被纳入省老工业基地振兴规划和项目
库。伊春市已通过省发改委上报国家发改委8个项目,其中铁力红叶制药业改扩建项目已列入国
家老工业基地第二批重点项目计划,朗乡数字化林业和伊春药业改扩建项目已通过国家发改委
的论证。加大了转型试点城市争取力度,加强了与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先后两次邀
请国务院东北办来伊调研,并多次到国家东北办衔接汇报,国家东北办已同意将伊春市纳入经
济转型试点范围。同时,编制了《伊春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专项规划》和《伊春市经济转型
项目册》,并筛选了72个接续产业项目上报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