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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

组织实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


按照省文明办的要求,制定下发有关文件,及时、准确地传达贯彻了省里的有关文
件精神,召开有关会议。对受助学生的筛选、确定、审核等项工作,进行认真部署。利用报纸、
电视、广播、宣传橱窗等,对“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和本省“一加二”助学活动的重大意义进行
广泛宣传。印制了宣传提纲发到各学校,并在社会上广泛宣传。宣传受助学生自强不息、勤奋求
学的典型事迹。在各县(市)、区(局)严格把关的基础上,市文明办组织人员对申报的受助学
生进行综合性的实地考核。并将拟定的受助学生名单在新闻媒体公示。为受助学生建立档案,与
其所在学校及其本人保持密切联系,还要求每个受助学生每学期向当地文明办交一份个人总结和
思想汇报。在全市组织开展捐资助学活动,特别是组织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开展捐资助学活动。这
项活动得到了全市上下的一致认可,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2005年全市有9名家庭贫困的本科
生、3名家庭贫困的高中生得到了资助。(全广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