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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山育林

封山育林


对境内各主要公路两侧第一道山脊以内、国铁沿线两侧200米以内、汤旺河两岸500
米以内、其他河流两岸300米以内的重点生态区域全部实行封山育林,面积达51.8万公顷。建立
18处总面积达55万公顷的自然生态保护区(其中国家级2处、省部级8处),有针对性地强化重点
生态区域的森林资源保护,对远山区的7个林场所实施撤并,完成退耕还林、还草、还湿2.07万
公顷。加强重点火险区域和重点生态公益林区保护,制定撤并54个林场规划和建立95.55万公顷
无人区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