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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监督工作

干部监督工作


切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实行干部审查备案制度,对各党委(党组)任免干部
过程进行严格的审查监督。研究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用人失
察失误的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及其他责任人应负的责任,区分问题的不同性质和情节轻重应如何
处理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深入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对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行政事业
单位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力度。确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单位20户,完
成20户。
认真落实市管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正职年度报告制度,对2004年市管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正职的
年度报告进行认真审核。
健全了干部监督来信来访调查处理工作机制,建立了举报信息采集库,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
理”的原则,完善了群众举报调查处理办法,对受理的45件群众举报进行了及时处理。
认真组织开展干部监督巡视检查,成立由市委干部监督巡视员带队的4个检查组,对全市17个县
(市)区党委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民主集中制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巡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