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人防工程建设

人防工程建设


贯彻“谁开发、谁受益、谁利用”的原则,吸收社会力量和资金开发建设人防工程。
贯彻省政府5号令和市政府2号令精神,严格审批程序,依法行政,强化监管工作。全年共审批结
建项目17项。与光明集团合作,对该集团承建人防工程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开展工程普查建档
验收工作,按期全面完成。在工程利用上,坚持“平战结合、为民造福”的指导方针,人防“三
个效益”做到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