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内部监督管理

内部监督管理


将内部审计向防范风险的关口前移。针对本市中心支行风险岗位的实际,制定
《建立风险岗位(人员)审计档案及风险提示办法》,把重点放在事前的防范上。继续完善
《内审评价考核办法》,提升工作质量。严格财务管理,在预算指标分配、执行等工作中,坚
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基建、大额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严格执行有
关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发挥事后监督作用,坚持认真对国库、发行、营业室三个部门的业务
情况进行逐笔核对,防范核算风险。行党委责成纪委,组织会计、国库、货币发行、支付结算、
外汇等部门,按照工作流程,找出各个岗位业务操作和监督制约环节的风险,研究并制定监督
制约的规定、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从而加强对这些部门风险防范体系的建设。为了进一步堵
塞资金安全漏洞,结合张泽民携款潜逃案,按哈中支的部署,在全辖开展资金安全自查工作,
并对铁力市、嘉荫县支行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落实整改,使资金安全工作得到加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