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开展不良贷款“双降”工作

开展不良贷款“双降”工作


督促国有商业银行化解不良贷款。按照黑龙江银监局的工作部署,督促国有商业
银行积极利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有利契机,用足、用活各项有利政策,加大小额呆账贷款的
核销和森工企业、粮食企业贷款债务减免工作,加快抵贷资产处置速度,运用法律诉讼等手
段处置不良贷款,努力实现不良贷款处置的最大化。年内督促工行抓住改革机遇,一次性剥
离不良资产268 019万元。指导农村信用社完成中央银行票据申请前的准备工作,成功置换
不良贷款12 263万元。
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不良贷款“双降”工作任务。针对全市不良贷款的严峻形势,
及时约见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督促其采取措施,落实不良贷款责任
追究制度,将不良贷款双降指标层层分解,做到指标量化,分工明确。同时,确定以集团客
户为持续监管的重点对象,采取行长包不良贷款大户、对光明和中植等重点企业采取一企一
策重点清收、继续落实西钢还款免息政策,有效地促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双降”
工作的顺利进行。
加强不良贷款真实性监控力度,如实反映隐性不良贷款。针对农行正常贷款中含有大量的
隐性不良贷款,银监分局及时督促,促使其将21 800万元的隐性不良贷款进行账务调整,如实
反映隐性不良贷款的真实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