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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与计划协调

投资管理与计划协调


市发改委下发《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
文件,对本市的投资管理和项目审批提出具体意见,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
担风险”的原则,建立起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
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兴投资体制。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
再实行审批制,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
目无论规模大小,均实行备案制。放宽民间投资领域,最大限度地开放投资市场,允许民间
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拓宽项目投融资渠道,
鼓励各类企业以股权、债权等直接融资方式筹集投资资金,通过转让特许经营权、资产经营
权、收费权、土地使用权以及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各类资金,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
系。积极争取国债投资项目,利用BOT等方式融资,多渠道筹集各方面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