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就业与再就业

就业与再就业


2005年为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4 325人,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
人员享受税费减免政策减免税费480万元。合理使用再就业资金。2005年全市下拨各项再就业资
金4 300万元。用于社保补贴支出941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1 686万元,再就业培训补贴支
出375万元,职业介绍补贴支出214万元,劳动力市场建设费支出384万元。鼓励符合国家文件规
定的商贸型企业、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开展 “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对符合
条件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截至年底,开发公益性岗位
6 968个,全部用于安置“4050”人员。建立劳动力资源动态管理体系。全市新建、改扩建劳动
力市场4个,完成职介57 155人次,成功32 121人,成功率56.2%。与深圳、苏州、大连建立劳务
合作关系,实现双方用工求职信息互动。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对“4050”人员优先登记、优先
安排。全市三级就业培训网络形成,培训基地39家,完成培训任务14 000人。有268人实现自主
创业,有6 450人被各类用人单位招用,有3 500人实现外出务工。全年新生劳动力就业1 607人;
国企下岗职工再就业21 997人;国企失业人员再就业11 932人;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再就业
2 372人;享受低保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再就业1 574人;其他人员就业2 534人。
2005年,全市实现就业再就业4.2万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05%;新增就业3.7万人,完成
年目标任务的107%。其中,帮助“4050”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实现再就业1 084人,完成年目标
任务的108.4%;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9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5%;城镇登记失业率
达4.75%,低于省控指标0.8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