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保障体系试点并轨工作
城镇保障体系试点并轨工作
组建试点办,试点办成立4个调查组,深入企业,对企业的经营状况、离岗人数、
离岗职工状态等情况,进行调查,对经济补偿金的需求额进行测算。市县两级财政共为并轨人
员筹集资金13 754.47万元。严格发放程序,确保经济补偿金足额发放到并轨人员手中。截至
9月30日,本市经省试点办审核通过的并轨企业203户,参加并轨人员26 042人,超额完成
5 222人的并轨计划,26 042人全部享受了国家财政的资金补助,人均经济补偿金7 922.74元,
经济补偿金总额20 632.41万元,其中:企业自筹6 877.47万元,同级财政6 877.47万元,国
家补助6 877.47万元。(蒋立平 李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