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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血液制品、诊断药品经营、使用管理专项整顿

疫苗、血液制品、诊断药品经营、使用管理专项整顿


对经营使用疫苗、血液制品、诊断药品的各级防疫部门、医疗机构及设立的门诊
部、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对药品的购进渠道、供货方的经营资质,按规定
应具有批签发证明以及药品的储存条件进行了检查,立案查处率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