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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工作

低保工作


全市低保工作坚持以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为重点,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加大低
保复查和审核力度,全力做好提高低保补差标准,月人均补差额由60元提高到65元。截至2005年
底,吸纳低保对象13.3万人,占城镇人口12.5%,全年对上争取资金6 370万元。为规范低保资金
的发放形式,在全市推行了低保资金的社会化发放,全市17个县(市)区全部做到了通过银行和
邮局发放低保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