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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2005年市残联把残疾人信访工作摆放在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多种措施,全面贯彻和
落实《信访条例》,做到承办残疾人反映的问题,小事不过日,大事不过周,急事急办,特事特
办。集中力量解决残疾人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基本杜绝了残疾人集体
上访、越级到省进京上访的现象发生,截至11月末,共接待处理来访16人,处理来信2件。各县
(市)区的基层残联也积极主动按照《信访条例》履行职责。伊春区残联及时处理来信来访20多
件,做到了事事有安排,件件有回声。12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首家“伊春区残疾人维权工作
站”。(闫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