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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市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

开展“全市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


2005年,按照市民族宗教局制定的《创建活动方案》,全市共有8个宗教活动场所被
评为“全市文明宗教活动场所”,金山屯区天龙寺、伊春清真寺、上甘岭清真寺、南岔区基督教
会、翠峦基督教会等5处宗教活动场所又被省宗教事务局评为“2004~2005年度省级文明场所”。
本市伊春清真寺和友好清真寺参加了省伊斯兰教协会举办的“五好清真寺”经验交流会,并介绍
了管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