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实行集中供热 改善人居环境

实行集中供热 改善人居环境


2004年以前本区供热由区热力公司16个供热站及各单位锅炉房分散供热,为改善本区
环境及空气质量,经省经贸委〔2004〕81号文件批复,将原新青林业发电厂机组改造为低真空供
热机组,由伊春市电力总公司于2004年3月正式接收新青林业发电厂,并更名为伊春市电力总公
司新青热电厂,由电力总公司投入资金2 000万进行热电联产改造,经过改造后2004年10月热电
厂投入营运,热电厂设计供热面积42万平方米。2004年一期工程供热面积13万平方米。2005年供
热网集中供热面积148 358平方米。其中商业适用门市楼27 225平方米,居民楼11 988.6平方米。
主管网铺设2004年3.2公里。2005年3.6公里。由于实行集中供热,取缔大小锅炉43台,封拆大烟
囱20个,减少了大气污染,提高了居民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