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
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
全年完成基本建设投资1 545.7万元。投资115.2万元,完成文化路、红星路的水泥路
面建设工程。投资70万元,完成南山截流沟和文化街石砌排水工程。投资258.2万元,新建第四供
热站,更换2台6吨锅炉,并对供热管线进行改造。投资32万元,新增路灯30盏,更换路灯75盏,维
修路灯25盏。投资331.9万元,完成第一中学标准化教学楼一期工程。投资305万元,完成老干部活
动室、退休职工活动室和客运中心综合楼等社会公益性事业建设工程,新建绿地10 000多平方米。
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完成局址应急供水二期工程建设。广泛开展了以“一帮一”为主要形式的
贫困救助活动,共为职工自营经济兑现小额贷款贴息27.5万元,有67户被帮扶的贫困职工实现了脱
贫。认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4 870名职工群众纳入低保范围,保障率为98.1%,
发放低保资金264.3万元,保证在职职工现行工资按时发放。投资30万元对贫困职工群众在住房、就
医、越冬取暖、子女就学等方面实施了救助。筹集资金535.7万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其中,为
2 307名一次性安置人员补发了拖欠工资271.8万元;为全局在岗职工补发了94年的档案工资108.9
万元,为林办集体职工、国企职工退还了集资款、风险抵押金26.7万元;补发了原细木工板厂职工
的拖欠工资51.5万元。为公、检、法干警调整警衔津贴7.2万元。为一线教师发放课时补贴48.5万
元。为退休街道干部提高待遇增发补助费2万多元。投入资金230.8万元,安置“4050”人员360人。
积极开展创建“平安美溪”活动。全年共计支付资金237.8万元用于解决69件涉及5 426人次的
信访问题,实现三年无一例进京上省访,信访工作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市优秀单位,连续三年全市排
名第一,并被授予省级信访先进单位。区被评为第一批省级“平安县区”。计生工作被国家授予
“婚育新风进万家先进区”,并在全省计生工作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孙林甫 李国才 于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