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制度改革
林权制度改革
2004年,双丰局被确定为全市首批林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局,拟在农林交错沿线的曙光、
福民、茂林3个林场所进行林权制度改革试点。试点面积初步确定为2万公顷。其中曙光林场规划流
转面积6 900公顷;福民经营所规划流转面积7 250公顷;茂林林场规划流转面积5 850公顷。双丰局
紧紧抓住这次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集中力量进行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制定了《双丰林业局商
品林林木资产流转方案》、《双丰林业局商品林林木资产流转实施细则》、《双丰林业局商品林林
木资产承包经营合同》等规范性文件;成立了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林权制度改革办
公室;建成一处林木资产交易服务大厅,大厅内设资格审查、资产评估、作价收银、公证建档、综
合服务5个工作部。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大力宣传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的政
策、法律和法规。抓紧进行外业调查设计,到2005年底,调查设计任务已完成过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