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国有林权制度改革
稳步推进“两大试点”工作
深入推进国有林权制度改革
在本市深入开展的全国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是中国国有林区的
一个重要拐点,它一开先河地打破了国有林业国有国营一统天下的局面,真正实现了国有林
业产权主体的实质性到位,成功地将市场机制和物质利益原则植入了国有林业领域,从根本
上增强了国有林业发展的内在动力,真正增强了承包职工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积极性、主
动性。这次林业产权的改革试点,将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全部交
给职工,一定50年不变,切实使林业职工增强对山林的归属感、拥有感、和安全感,成为真
正意义上的“大山主人”,同时也为国有森林资源,真正找到产权主体、责任主体和利益主
体,拥有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据统计,2006年春季造林期间,承包经营职工自主完成更新
造林5 000 公顷,其中主动退耕还林约500 公顷,造林成活率达到98%.因此,必须把国有林
权制度改革作为构建严管林长效机制的核心要素,在不断完善改革试点推进措施的同时,按
照“远封近分”的长远战略规划,积极向国家争取扩大试点,以生态建设为主,继续实行国
有国营;把商品林承包给个人,实行产业化经营,在获得最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为国家贡献
生态效益,同时有效减轻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压力,进而实现林子长起来、产业兴起来、职工
富起来、林区强起来的目标。